豫人社辦函〔2024〕146號
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(qū)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、財政局、稅務局,航空港區(qū)黨工委組織人事部、財政金融局、稅務局,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:
根據(jù)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延續(xù)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廳函〔2024〕35號)要求,現(xiàn)就做好2025年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,繼續(xù)執(zhí)行費率下調20%的政策,即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(shù)在18至23個月執(zhí)行費率下調20%的政策。
二、2025年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是2024年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的延續(xù),而不是在降低的基礎上進行下調。
三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財政、稅務部門和經(jīng)辦機構要提高認識,加強協(xié)作,共同做好2025年降費工作,確保全省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下調的費率政策執(zhí)行。
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
2024年12月24日
附 件
2025年全省工傷保險費率降幅表
單位:億元
項目 | 2023年12月-2024年11月基金收入小計 | 2023年12月-2024年11月基金支出小計 | 2023年12月-2024年11月基金累計結余 | 可支付 月數(shù) | 2025年下調比例 |
全省 | 28.05 | 39.06 | 62.32 | 19 | 20% |
地 址:http://www.jo-filter-cloth.com.cn/home-newsinfo-id-1115.html
0371-63336537
0379-63123775/63123770
鄭州辦公室:河南自貿試驗區(qū)鄭州片區(qū)(鄭東)金水東路85號雅寶國際廣場2號樓1103號
洛陽辦公室:河南洛陽新區(qū)開元大道248號五洲大廈712